迁户条件
迁户条件:
(一)本市户籍居民无迁入家庭户或单位集体户条件的,可迁入现社保缴交单位注册地派出所人才专户;
(二)本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院校集体户的毕业生,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房产及公租房,如无工作单位,可选择迁入本市任一派出所人才专户;如有工作单位且单位未设立集体户,迁入现社保缴交单位注册地派出所人才专户。
办理流程
(一)进入“深圳公安”公众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操作路径:“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市内移居—迁入派出所人才专户)
(二)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申报信息、审批进度、办理通知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深圳公安”公众号告知,也可在深圳公安公众号“个人中心”查询审批进度、在办业务等。需申报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三)现场核验材料及办理
公安机关预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拟入户地派出所(户政中心)办理,随迁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不到场;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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