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条件
补贴条件:
1.参与深圳市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港澳台青年实习计划并接收港澳台青年实习的用人单位。
2.实习单位接收港澳台青年连续实习满1个月以上的。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单位。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申请材料
1.企业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2.《港澳台青年实习人员花名册及考勤表》(业务系统打印表格,实习人员签字、单位盖章);
3.《港澳台青年实习补助单位承诺书》(业务系统可下载模板,企业填写并盖单后上传业务申报系统)。
申请流程
1.补贴对象在计划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向实习单位注册地所在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一次性提出申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收到补贴申请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公示补贴对象、补贴项目、补贴金额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经过调查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人;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进入支付环节。
温馨提示:
补贴政策如有变化,请以深圳市人社局或各区人社局要求为准,可拨打0755-12333/0755-12345进行咨询。
本文政策来源:深圳市人社局《深圳市进一步支持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实施细则》http://hrss.sz.gov.cn/xxgk/zcfgjjd/zcfg/jycy/content/post_10562472.html ;深圳市人社局港澳就业创业专题http://hrss.sz.gov.cn/ztfw/gaojyzt/index.html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港澳补贴】可获港澳人员就业补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生活补助等申请入口、申请指南、申请材料、补贴申请咨询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