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深圳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学生;
2、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毕业生、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单一学制内)。
补贴标准
一次性3000元/人
申请材料
1、《深圳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网上申报成功后在线打印并签名,一式一份)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3、本人银行卡(原件核对后退回,留存本人签名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4、根据申请条件类型提供以下材料: 城乡困难家庭毕业生根据困难情形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材料: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深圳市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建档立卡扶贫户帮扶记录簿、零就业家庭证明(以上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政府部门出具,原件核对后退回,留存本人签名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残疾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核对后退出,留存本人签名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核对后退回,留存本人签名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5、市外高校与本市联合建立的分校、研究生院等为本地高校毕业生办理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时,须提供仅在深圳办学地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承诺函(业务系统可下载模板,由学校填写)。
申请流程
1、求职创业补贴由毕业生所在学校代为向所在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
2、补贴对象原则上应于毕业学年第一学期的9月向所在学校递交申请材料。
申请入口: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3/guide/1144030457475341564440511000000
温馨提示:
补贴政策如有变化,请以深圳市人社局或各区人社局要求为准,可拨打0755-12333/0755-12345进行咨询。
本文政策来源:深圳市人社局《深圳市进一步支持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实施细则》http://hrss.sz.gov.cn/xxgk/zcfgjjd/zcfg/jycy/content/post_10562472.html;深圳市人社局港澳就业创业专题http://hrss.sz.gov.cn/ztfw/gaojyzt/index.html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港澳补贴】可获港澳人员就业补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生活补助等申请入口、申请指南、申请材料、各区街道咨询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