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租合格名单
一、合格认租名单
(一)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坪山户籍在册轮候家庭
受理东关珺府和佳华领悦广场公共住房项目认租申请共计1091户认租家庭。经核查,合格认租家庭1001户(点此前往查看)。
(二)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家庭
受理东关珺府和佳华领悦广场公共住房项目认租申请共计75户认租家庭。经核查,合格认租家庭74户(点此前往查看)。
二、公示时间
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0日。
三、信息校正
(一)申请人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驳回认租申请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0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6至38号窗口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符合条件的,在后续发布的选房名单时一并公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二)如需放弃本次认租申请,请认租家庭在公示期内提交放弃认租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1.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坪山户籍在册轮候家庭如需撤销本次认租,应当在公示期内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公共租赁住房”——“撤销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提交放弃本次认租的申请(网上撤销本次认租项目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0日)。
2.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家庭如需撤销本次认租,应当在公示期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6至38号窗口提交书面撤销认租申请(现场提交书面撤销认租申请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0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四、看房方式
认租家庭可点此获取看房二维码在线看房。
五、重要提示
(一)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本次认租申请受理截止起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居住证、户籍、供职单位、婚姻状况、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也应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配租资格,如已选定住房,将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三)合格认租申请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的家庭有效人口数,其他非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有效人口数。
(四)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认租项目均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将被退出轮候库(册),原轮候库(册)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住房的,应当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出申请。
(五)公示结束后,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选房通告,具体时间安排以正式公布的时间为准。请认租家庭密切关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留意有关信息发布并依时办理相关手续。
(六)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咨询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6至38号窗口。
咨询电话:0755-85209132、0755-84538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