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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坪山公租房认租房源租金和物业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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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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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坪山公租房认租房源单套房屋租金,在租金标准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为准;物业服务收费按现行标准执行,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租金物业收费标准

2025年8月21日9:00-8月27日17:30期间,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面向坪山区公租房轮候家庭配租11个项目共600套公租房,房源租金及物业费标准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租金标准(元/月·㎡)

(根据家庭收入财产核对情况确定)

物业管理费

(元/月·㎡)

按原政策

按新政策

(具有有效核对报告且符合)

1

紫樾润府

20.4

10.2

3.9

2

聚龙花园一期

12

7.2

2.46

3

聚龙花园二期

13.5

8.1

2.4

4

锦绣华晟家园(一标)

14.25

8.55

2.78

5

锦绣华晟家园(二标)

13.97

8.38

2.78

6

新城东方丽园

13

7.8

2.69

7

万科金域缇香一期

10.2

5.1

3.6

8

万科金域缇香二期

14.3

7.8

3.6

9

东晟时代花园

9

4.5

3

10

深业御园

7.7

4.2

2.98

11

六和商业广场一期

15.5

9.3

3.6

注:1.单套房屋租金,在租金标准基础上,根据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为准。

2.物业服务收费按现行标准执行,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认租时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指引(与租金标准有关)

(1)收入财产核对要求

2023年8月1日前轮候人:认租本批次房源可选原政策(无需经济状况核对)或 352 号令,但已认租过 “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配租房源” 的,不得选原政策;逾期未提交核对申请或材料的,默认适用原政策,若核对中止或不符合标准,不纳入选房名单;选择352号令须申请核对,审核不符合限额标准的退出轮候册。

2023年8月1日后轮候人:认租须有2025年1月1日(含)后出具的经济状况核对报告,报告超期需重新申请;逾期未提交申请或材料的,不纳入选房名单。

免核对群体:民政部门认定且在保的特困人员、低保、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无需提交核对申请。

(2)收入财产核对流程

1、线上申请:需在2025 年 8 月 27 日 17:30(认租截止时间)前,进入轮候系统提交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请,完成系统填报后,自行打印三类材料:《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承诺和授权书》《关于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有关事项的提醒告知书》(点此下载告知书,另外2个系统填报下载打印)。

2、现场提交:《承诺和授权书》《关于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有关事项的提醒告知书》需申请人、配偶及成年共同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到指定窗口现场签署并提交。

受理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 12 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36-38 号窗口;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2:30、下午 14:00-17:30;

咨询电话:0755-85209132、0755-84538716。

2025年坪山区公租房认租房源基本情况

2025年坪山公租房认租申请指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坪山公租房】可获坪山公租房最新申请房源地址、租金价格、户型面积、户型图、认租申请条件、申请入口及申请流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