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合格名单
一、合格认购家庭名单
经核查,本批次住房合格认购家庭共7748户(点此前往查看)。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1日,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信息校正
认购家庭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请于公示期内登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信息系统,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申请信息变更。认购家庭如对被取消认购申请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提交复核申请的,视为认购家庭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四、重要提示
(一)认购家庭如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批次住房资格核查结果公示名单及选房名单。
(二)请认购家庭及时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查询了解本人累计放弃选房次数,并结合家庭自身实际,审慎考虑是否确有购买本批次住房意向。如需放弃本次认购,应当在公示期内提交放弃认购申请,以免出现选房结束后被记放弃选房次数的情况。
认购家庭如确需放弃本批次住房认购,请于2022年12 月15日09:00至2022年12月21日18:00前,按如下操作路径撤销本批次认购申请:通过电脑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 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安居型商品房”—>“撤销安居型商品房认购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四)此次公示的合格认购家庭,如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中有属于经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管理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或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但在公示信息中无相关信息,应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提交信息变更申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购家庭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五)公示结束后,选房通告和选房名单将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具体时间安排以正式公布的为准。
(六)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联系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面一楼(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室),咨询电话:0755-88631666。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七)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一层南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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