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办理本市医疗保险关系结算,然后将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提取出来,提取条件和网上申请流程见正文。
提取条件
深圳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办理本市医疗保险关系结算,然后将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提取出来。
提取条件:
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领取地不在本市的,应将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养老保险关系或退休关系所在地,终结本市的医疗保险关系。
1、参保人个人账户无法转移的,提供转入地社会保险机构相关证明,可申请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余额。
2、参保人出境定居或丧失国籍的,可申请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余额,并终结在本市的医疗保险关系。
3、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由其继承人申请一次性领取,并终结医疗保险关系;一次性缴交医疗保险费中尚未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转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
办理流程
医保结算需要与养老保险关系结算一并由社保部门经办,申请养老保险关系结算后,社保局会推送医保结算数据到医保局,医保局如果没有接收到该结算申请,申请人可前往窗口办理医保关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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