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一)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大鹏新区人才住房配租申请表(单位)(点此查看);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授权住房专员委托书(点此查看);
5.住房专员身份证;
6.大鹏新区人才住房申请单位初审合格的人才信息汇总表(点此查看);
7.单位诚信申报承诺书(点此查看);
8.如属盈利性企业,应提供单位上年度税收贡献、人才规模等材料(如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以及非企业组织可不提供)。
(二)单位在职员工(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未成年子女可提交户口本;若户口本上不能直接体现亲属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明);
2.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交结婚证,离异人员提交离婚证(如子女作为其共同申请人的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除单位人才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共同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市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应当提供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4.申请人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属于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学历以提供学信网、专业技术资格即职称以提供相关人才资源部门网站、职业资格证明以提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无房证明;
6.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全职工作证明,单位所属职工需提交本单位当前上1个月或近期社保缴纳有关部门盖章打印清单,以证明为单位所属职工;
7.如属机关事业单位,应提交《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住房租赁申请表》,第三部分自评得分处每项计分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详情点此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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