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深圳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资助项目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发布指南——申请单位网上申请——市科技创新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市科技创新委组织专项审计——相关单位征求意见——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会审定——项目入库——拟立项项目入库的申请单位向市科技创新委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下达项目立项计划——拨付项目资金。
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资助项目是否有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
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资助项目是否收费?
不收费。
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资助项目是否有数量限制?
有数量限制,且受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一、技术合同资助项目
按不超过申请单位的上年度技术交易收入应纳增值税额80%给予资助,且不超过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增值税额,最高资助金额200万元。
其中技术交易收入是指申请单位的已通过登记认定的技术合同核定技术交易额、上年度合同发票金额及对应的银行流水账单三者中的最小值。
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育资助项目
包括高等院校技术转移培育资助和促成技术交易服务资助:
1.对于高等院校技术转移培育资助,按照申请单位上年度投入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技术转移服务费,予以等额资助,最高资助分别为100 万元,可连续申请三年;
2.对于促成技术交易服务资助,按照申请单位上年度实际技术转移服务收入予以等额资助,最高资助50 万元,申请单位为高校设立的,仅能以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来申请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