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面向大鹏新区单位配租人才住房341套,配租申请条件、材料和流程见正文。
配租对象
(一)大鹏新区重点及骨干企业、挂点服务企业、重点工业企业(详见附件1)。
(二)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
(三)科研机构、其他企业及非企业组织。
申请单位工商注册地或税务登记地应当在大鹏新区。
面向各类群体供应房源套数及房源配租标准详见附件2。若申请住房需求大于此次供应房源,则在该批房源中20%优先保障大鹏新区重点及骨干企业。不同群体供应剩余房源可相互按需调剂分配。
配租条件
各单位所承租的人才住房仅可安排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本单位在职员工(申请人)居住:
(一)已婚家庭的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须列为共同申请人接受资格审核,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根据实际申请人需求决定是否共同居住;
(二)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正在租住任何形式的人才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
(三)申请人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
(四)申请人如属公租房轮候家庭的,在签订租赁合同及办理入住备案登记时,须先退出公租房轮候库;
(五)无其他违反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形。
申请材料
(一)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授权住房专员委托书;
5.住房专员身份证;
7.单位诚信申报承诺书;
8.单位上年度税收贡献、人才规模、行业荣誉等材料(有则提供,根据该批材料确定单位选房先后顺序,未提供材料则抽签决定选房顺序)。
(二)单位在职员工(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未成年子女可提交户口本;若户口本上不能直接体现亲属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明);
2.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交结婚证,离异人员提交离婚证(如子女作为其共同申请人的需提供离婚协议);
3.非本市户籍职工及其非本市户籍共同申请人入住时须提供居住证明材料,本市户籍职工及其本市户籍共同申请人无需提供居住证明材料;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应当提供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4.申请人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属于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无房证明;
6.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全职工作证明或社保缴交清单。
以上申请材料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配租流程
(一)网上看房
1.安居东湾半岛花园项目采用实景拍摄形成的现场场景,有意向认租的单位可扫描二维码(安居东湾半岛花园VR二维码)在线看房,不安排现场看房。
2.家天下花园二期、金葵二期不安排现场看房,具体户型情况可查看户型平面图。
以上项目具体情况可咨询电话:0755-28380134。
(二)申请受理
1.受理方式:因疫情防控原因,暂不现场受理申请,有意向申请本次供应房源的单位指定一名住房专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单位申请材料电子版(加盖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zhongshaohui@dpxq.gov.cn)。
2.受理时间: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视为无需求。
3.政策咨询电话:0755-28336592、0755-28333561。
(三)资格核查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根据相关规定,在受理单位申请材料60日内对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单位名单。
(四)选房及签约
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大鹏人才房】可获取大鹏新区本批次人才房房源信息表、看房二维码、房源平面图及申请指南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