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作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经济稳定向好,龙岗区制定了龙岗区支持市场主体纾困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措施,其中金融支持政策中企业贷款贴息有关内容见正文。
企业贷款贴息
【企业贷款贴息】
01、政策内容
龙岗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含金融、类金融和房地产行业)自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3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最高30万元。
02、责任单位
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金融工作局)
03、申报期限
免申即享,由金融机构代为办理。
04、适用对象
龙岗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含金融、类金融和房地产行业),具体以2022年3月区统计部门数据为准。
05、执行标准
(一)企业在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获得深圳辖内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新增经营性贷款(展期视同新增)。
(二)贷款必须用于支持对象生产经营,不得用于并购贷款、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以及参与民间借贷、投资资本市场和个人消费等。
06、申请流程及材料
1.受理方式:免申即享,按照“先付后贴”方式实施。
2.操作流程:
(1)由各银行等金融机构按月统计和梳理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已发生贷款,制作贷款贴息明细表。
(2)相关金融机构在2022年9月的前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贷款已满三个月的贴息明细表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金融工作局)审核。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金融工作局)对名单进行初审,并将拟资助贷款贴息项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3)公示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金融工作局)向区财政统一申请资金统筹,各金融机构将拟贴息企业的收款收据交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金融工作局)汇总。
(4)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金融工作局)在区财政下达资金计划后10个工作日内按计划将贴息资金拨给各企业。
07、联系方式
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电话:0755-28949252
邮箱:gxjr@l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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