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无论异地公积金贷款审批结果如何,都需要将回执送回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要求见正文。
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仅面向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职工可通过i深圳APP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自助办理。本证明自开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返还
开具了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但没有贷款,该怎么办?
答:无论异地公积金贷款审批结果如何,职工应及时将加盖异地中心印章的回执寄回或送回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向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返回异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不予贷款”的回执或无公积金贷款证明,将无法再次开具本证明,也无法向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贷款】可获取深圳公积金贷款业务预约办理入口、贷款及贷后变更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