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准备承租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承租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承租人本人如不能到场签订租赁合同的,可委托成年的共同申请人携带授权委托书。
续签材料
(一)承租个人(家庭)
1.承租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如承租人为劳务外派人员,还需要提供由区用人单位出具的用工证明);
2.承租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承租人本人如不能到场签订租赁合同的,可委托成年的共同申请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注:承租人婚姻、家庭人口、供职单位发生改变的,需同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信息变更后如不再符合续签条件的,将取消续签资格。
(二)承租单位
1.《坪山区企(事)业单位公共住房入住人员信息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各一份);
2.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单位住房专员信息采集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坪山公租房】即可获得坪山公共住房房源信息/认租入口以及认租指南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