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供应项目为市场筹集的社会存量住房,不提供学位,由承租人与房源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请申请个人、申请单位充分知晓项目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需求谨慎选择。
学位信息
有学位吗?
(一)本次供应项目为市场筹集的社会存量住房,不提供学位,由承租人与房源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请申请个人、申请单位充分知晓项目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需求谨慎选择。
(二)申请个人、申请单位需诚信申报,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将依据市、区住房保障政策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入住人不得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如入住人属于市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及原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人,按规定承租本批次房源并享受了住房优惠租金的,需主动退出相关轮候册(库)。
(四)承租单位只允许将房源配租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内部分配房源时应当将本单位配租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在本单位网站或者信息公告栏公示,并将配租结果及入住人员信息报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备案。
(五)通告未尽事宜由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解释。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咨询电话:0755-84538716、0755-85209132。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坪山人才房】即可获得坪山公共住房房源信息/认租入口以及认租指南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