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坪山辖区注册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营医院、民营学校、社工组织等,以下同)工作的新市民、青年人。配租方式包括面向个人配租和面向用人单位配租。
申请条件
配租对象和配租方式
在坪山辖区注册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营医院、民营学校、社工组织等,以下同)工作的新市民、青年人。
配租方式包括面向个人配租和面向用人单位配租。
配租条件
(一)个人提出申请,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坪山辖区注册的单位工作,并在坪山区缴纳社会保险。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提出申请时在本市均未正在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申请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注:
1.“社会保险”指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但不包括少儿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其他险种。
2.“购房优惠政策”指在深圳市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过购房补贴、受赠政府人才安居住房。
(二)单位提出申请,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工商注册登记地或税务登记地在坪山辖区;
2.本单位安排入住的职工应当符合上述个人规定的申请条件。
申请时间
集中申请时间、联系方式
2021年12月14日09:00至12月17日17:30。
荣德燕子公馆B座项目联系方式:18938073657
申请方式
(1)个人提交申请的,在规定受理期间将相关申请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指定邮箱(邮箱地址:pszfbz_zlb@szpsq.gov.cn),电子邮件主题规范命名为:荣德燕子公馆B座认租+主申请人姓名。
(2)单位提交申请的,实行住房专员制度,由单位指定一名住房专员在规定受理期间将相关申请材料(详见附件2,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指定邮箱(邮箱地址:pszfbz_zlb@szpsq.gov.cn),电子邮件主题规范命名为:荣德燕子公馆B座认租+单位名称。
申请个人、申请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资格。如上述房源在2021年12月17日前配租完毕,则该项目终止受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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