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下载App

深圳龙华壹成中心等公租房续约注意事项2021

下载指南 下载指南
2021-11-08 09:48:02
【我要纠错】

承租人续约申报以诚信申报为原则,如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等情况发生变化的,续约前应到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龙华区国鸿大厦3栋211办公室)办理信息变更,信息变更后不再符合续约条件的,将取消续约资格。

注意事项

(一)承租人续约申报以诚信申报为原则,如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等情况发生变化的,续约前应到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龙华区国鸿大厦3栋211办公室)办理信息变更,信息变更后不再符合续约条件的,将取消续约资格。

(二)承租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或者虚报信息,一经发现,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为及时接收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发送的提示短信,如承租人手机号码发生变化的,应在续约前到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龙华区国鸿大厦3栋211办公室)办理信息变更。

(四)申请人如不能到场签订租赁合同的,可委托成年的家庭成员,填写《授权委托书》(点击打开链接)并携带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办理(核原件,收复印件)。

(五)已进行房产预售备案并按规定申报的租户,延期退房日期按照延期退房协议规定执行,以协议约定时间办理退房。

(六)承租人租赁合同到期后,未及时完成租赁合同续签工作的且逾期未退租的,我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或者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约定收回住房,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七)咨询电话:0755-23446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