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需要准备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证明材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详见正文。
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
1.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证明材料,包括公布名单的文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确认)、证书(国家级、省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确认)和牌匾照片(国家级、省级和市级);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企业信用报告(完整版);
4.申报人承诺书(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守法经营及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未重复申报项目等作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