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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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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4 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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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包括2019年度、2020年度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本市农业企业。

资助标准

资助对象

(一)新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2019年度、2020年度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本市农业企业。

(二)监测合格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2019年度、2020年度列入国家、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范围,并监测合格的本市农业企业。

资助标准

农业企业被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70万元(累计)、50万元(累计)和30万元的奖励(其中被取消龙头企业资格再次认定龙头企业的,不予重复奖励;“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年度监测合格的,给予2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