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配租对象为2021年8月30日前(含当日)属于福田区户籍,且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福田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8月31日及之后户籍从其他区迁入福田区的在册轮候人,不接受此次认租申请。
配租对象及标准
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2021年8月30日前(含当日)属于福田区户籍,且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福田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8月31日及之后户籍从其他区迁入福田区的在册轮候人,不接受此次认租申请。
配租房源面积标准
结合福田区目前在册轮候人家庭人口数的分布,及本次配租房源面积户型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配租面积和户型标准为:
单身居民可选所有单身公寓和一房一厅户型;
两人家庭可选建筑面积60㎡以下的所有户型;
三人及四人家庭可选建筑面积72㎡以下的所有户型;
五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次所有户型。
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对应配租标准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家庭人口数中计入配租面积的共同申请人包括: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成年子女。
注: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