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可邮寄申请材料)。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受理要求的,出具受理回执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可邮寄申请材料)。
申请入口: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244030006029168X64440514000000
2.受理
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受理要求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
3.审核(10个工作日)
区住房保障部门组织社区工作站、街道办、民政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审批(3个工作日)
区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并作出决定。
5.办结(1个工作日)
审批通过后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经核查符合货币补贴发放条件的申请人,由区住房保障部门、申请人所在街道办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公示期限不纳入承诺时限)。
6.发放
公示无异议后,核发廉租住房货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