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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罗湖高层次及港澳等人才房配租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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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15: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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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不包括父母、成年子女)进行申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于以下人员之一:

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罗湖区认定的高层次“菁英人才”;

2.经深圳市认定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

3.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或者中国境内从事博士后研究,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的青年人才;

4.获得金融、税务、建筑和规划等专业职业资格证书(详见附件)的港澳台专业人才;

5.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的港澳台籍青年人才。

选房排名按上述1-5类别顺序、类别内以递交材料先后顺序确定,最终以后续公示名单为准。由于项目房源数量有限,若申请人数大于实际可配租房源数量,按选房排名进行分配,房源配完即止。同时符合上述类别的申请人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认其中一种类别。

(二)与罗湖区企事业单位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并合法有效,且在本区正常缴纳社保(含养老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退休返聘、外籍人员、市外派驻的高级管理人员,可由单位提供完税证明)。

(三)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四)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均未在本市租住具有保障性质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含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或其他单位提供的具有租金优惠性质的住房),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购房优惠政策(含购买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等),未在本市领取任何形式的租房货币补贴。

(五)本人未因违反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有关规定而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六)遵纪守法,拥护“一国两制”,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资格核查节点为2021年6月8日18:00。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婚姻证明复印件,出生证明或写明子女关系的文件复印件;

(二)人才证明文件、资格证明、学历证明复印件(学历证明可登录学信网在线打印学历验证证明);

(三)劳动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四)参保凭证(可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打印参保凭证)或完税证明;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房产产权查询信息(微信关注深圳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在线打印或前往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凭身份证件打印原件);

(六)罗湖区高层次、港澳等人才住房配租申请表(点击下载附件);

(七)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协助认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时间及流程

申请流程

凡有意向申请本次人才住房配租的人才,请于规定时间内向深圳市罗湖区建设工程监管和住房保障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地址:罗湖区东门街道东门中路万达丰大厦726室,电话:22185615、25620382),逾期未申报或未按要求提交资料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深圳市罗湖区建设工程监管和住房保障中心汇总人才需求后,会同相关部门制定配额方案,报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再办理后续手续。

受理时间

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