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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光明勤诚达等公租房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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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4 11: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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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配租对象为发布公告之日前取得光明区户籍,且已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光明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符合认租条件并且有意申请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光明区在册轮候人(家庭),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申请认租。

配租对象及程序

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发布公告之日前取得光明区户籍,且已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光明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

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符合认租条件并且有意申请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光明区在册轮候人(家庭),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认租申请”页面,页面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和密码后登录,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1年5月22日9:00至2021年5月28日18:00。2021年5月28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

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残疾、低保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日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申请变更。

(二)认租名单核查及公示

认租结束后,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网站公示。

(三)公布入围、候补入围家庭名单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候补入围家庭名单。

上述入围、候补入围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四)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人(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及选房方式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其他事项说明

(一)认租其它公租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在册轮候人,可同时认租本项目公租房。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公租房。

(二)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将不纳入本项目选房通告的选房名单(入围、候补入围及递补名单)。

(三)认租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本批次若在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上认租多个小区,当意向小区房源被选完时,其他小区仍有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因轮候人数众多,房源按照轮候排序选完即止,通知短信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等现象,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公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五)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申请人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本次配租结束后的剩余房源将收回另行分配。

(七)此次配租不安排现场看房。将采用户型平面图及室内实景视频(室内格局和装修配置等情况)形式供认租申请人参考(详见附件)。

(八)红坳公共住房项目正在进行竣工查验等工作,签约、入住时间另行通知。该项目临近赣深高铁、广深港高铁和深圳外环高速公路,隔音屏障仍在规划中。

(九)本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落户及办理居住证问题,请咨询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及项目所属派出所意见,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十)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