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人(含2017年人才住房积分政策实行前存量的坪山区人才安居公共租赁住房在库轮候人)可以申请本次的人才房。详见正文
申请指南
配租对象:
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人(含2017年人才住房积分政策实行前存量的坪山区人才安居公共租赁住房在库轮候人)。
配租方式:
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人配租户型标准以其申请户型为依据,结合本项目情况,申请单身公寓及以上户型的可选本项目所有房源。
排位规则:
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人,即根据积分配租规则排位,进入入围、候补入围名单的在库轮候人(其中2017年人才住房积分政策实行前存量的坪山区人才安居公共租赁住房在库轮候人按照受理时间先后顺序排位,并在第二序位中优先)。
认租时间及方式
(1)认租时间: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2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认租地点: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6号至38号窗口
(2)有认租意向的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个人(家庭)填写《个人(家庭)认租申请表》,并提供受理回执复印件、主申请人历年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积分核算时间截至2021年4月30日)。
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人请在上述规定的认租时间内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至坪山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6号至38号窗口,未在上述时限内提交认租申请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房源。
(3)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认租个人(家庭)的学历、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日前在工作日内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6号至38号窗口申请变更(注:本通告发布之后新增申请人父母或申请人配偶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新增的共同申请人不作为本次房源有效配租人口数)。
本次认租家庭认租资格的核查时点为2021年5月20日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