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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宝安会展湾东城广场人才房配租条件及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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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1 14:3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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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利用住房资源,面向人才安居重点企业配租后仍有剩余房源的,面向“国高”、“规上”企业和学校、医院配租,配租顺序为:.面向重点企业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的,可向福海、福永街道辖区重点企业名录外的“国高”“规上”企业及医院、学校人才配租。详见正文。

配租对象

配租对象及顺序

为充分利用住房资源,面向人才安居重点企业配租后仍有剩余房源的,面向“国高”、“规上”企业和学校、医院配租,配租顺序为:

1.面向重点企业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的,可向福海、福永街道辖区重点企业名录外的“国高”“规上”企业及医院、学校人才配租。

2.面向福海、福永街道重点企业名录外的“国高”“规上”企业及医院、学校人才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的,优先面向南部地区(新安、西乡、航城片区)重点企业名录外的“国高”“规上”企业及医院、学校人才配租,仍有剩余房源的,面向全区重点企业名录外的“国高”“规上”企业及医院、学校人才配租。

入住条件(同时满足)

承租单位将人才住房安排给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才入住:

(一)承租人已与单位签订全职的劳动合同,且正常有效。

(二)承租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承租人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含专科);

2.承租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承租人为高级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

(三)承租人及其配偶提出申请时,在本市均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企业人才住房、租房货币补贴等具有优惠性质的住房政策。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入住本住房后,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四)承租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均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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