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户籍所在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并按附件《光明街道学业奖励审批表》规定提交需提供的所有资料,由社区工作站进行初审并出具意见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申请及审核流程
1.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社区工作站进行宣传发动;
2.由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户籍所在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并按附件《光明街道学业奖励审批表》规定提交需提供的所有资料,由社区工作站进行初审并出具意见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共服务组)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
4.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共服务组)将复核通过的资料汇总,在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 5 天);
5.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街道分管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