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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宝安区会展湾东城广场人才房配租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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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4 1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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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租对象及条件

配租对象

1.首轮配租对象:纳入我区2020年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且注册地位于福海、福永街道辖区的企业。

2.第二轮配租对象:面向福海、福永街道辖区重点企业配租后的剩余房源,优先面向注册地位于新安、西乡、航城街道辖区的人才安居重点企业配租。

3.第三轮配租对象:面向上述街道辖区重点企业配租后,仍有剩余房源的,面向全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配租。

入住条件(同时满足)

承租单位将人才住房安排给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才入住:

(一)承租人已与单位签订全职的劳动合同,且正常有效。

(二)承租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承租人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含专科);

2.承租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承租人为高级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

(三)承租人及其配偶提出申请时,在本市均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企业人才住房、租房货币补贴等具有优惠性质的住房政策。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入住本住房后,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四)承租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均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

受理方式及时间

集中受理时间

首轮受理时间:2021年3月24日-2021年4月2日

第二轮受理时间:2021年4月16日前

第三轮受理时间:2021年4月30日前

申请方式

(一)网上系统申报,凡有意向申请本次人才住房配租的用人单位,请登陆“宝安区人才安居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入库申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系统申报操作指南(点击打开链接),系统操作咨询服务电话:15170061931(肖工)。

(二)纸质材料申报,企业系统申报后请在受理时间内将职工住房认租表(点击打开链接)、企业认租汇总表(点击打开链接)、企业信息采集表(点击打开链接)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材料均加盖公章)递交到企业所在街道办受理。街道办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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