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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明重点高校及科研院所人才房配租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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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9 17: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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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须在2020年11月19日上午9:00至2020年11月25日下午18:00内向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并提出人才住房需求。

配租流程

配租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申请单位须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向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并提出人才住房需求。

申请时间:2020年11月19日上午9:00至2020年11月25日下午18:00。

(二)确定配额。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根据申请单位的住房需求,参照《管理办法》中面向新引进企事业单位的配租规定确定配租方案。

(三)公示结果。配租方案由光明区房和建设局在光明区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后,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单位,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通知申请单位签订合同。

收到签订合同的通知后,申请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与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签订定向配租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投诉举报和监督

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88211742,地址: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B区1楼。

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投诉举报电话:23696009,地址:光明区和润家园8栋1楼13号商铺。

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