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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三档医保费用报销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如何报销呢?小编为大家收集到深圳三档医保报销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医保报销标准

普通门诊:

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

其中甲类药80%;乙类药60%

单项诊疗或材料:90%《小于等于120元》

每个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总额小于等于1000元

具体说明:

就医前需要绑定一家市内定点社康中心

自绑定或变更社康中心后生效,享受相关的待遇

门诊大病

连续参保时间未满12个月(60%)

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75%)

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90%)

具体说明:

办理门诊大病认定手续后,可选定市内任意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门诊输血:

70%

具体说明:

可选定市内任意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已办转诊的门诊或因工外在在非结算医院的门诊抢救

按市内三档普通门诊及门诊大病规定支付标准基础上的90%

具体说明:

在绑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需要转诊的,应经过原结算医院同意。

转诊应主机转诊或转诊到市内同级有专科特长的医疗机构,由本人先垫付后凭借相关单据材料到结算或指定的医疗机构申请审核报销

如何报销

1.申请

申请人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预申请后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材料

前台业务员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且报销必备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出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核准业务收件回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核准业务受理告知书》,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但报销必备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前台业务员告知申请人办理业务所需材料,出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核准业务指引告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受理部门出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核准业务不予受理通知书》。

3.承办

受理部门接收申请材料后,后台业务员1个工作日内审核报销法定条件是否符合、时效是否正确,同时,还需确定是否需要提交补充材料,如需补充,应当2个工作日内发放《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核准业务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参保人需在收到补正材料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齐材料,逾期不补正的,业务员按已有材料做出核准或不予核准决定;不予核准的情形,如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可在备齐材料后于法定有效期内按规定重新提出申请。

4.审核 

业务员5个工作日内对报销清单进行详细审核,确认无误后将该业务发送给审批人。 

5.审批

审批人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核对相应信息并确认无误后,做出审批通过或不通过的决定。 

6.办结

审批完成后,即时办结业务,系统自动将已办结业务的相关信息发送财务部门及窗口受理平台。(审批后即时办结,情况复杂或者特殊情况下,延期10个工作日。对涉嫌作假等特殊案件需进行真实性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工作需于60日内完成。进行调查核实的案件,调查核实所需时间独立计算,不计入办理时限。) 

7.送达 

工作人员收到业务办结信息后,予以核准的,出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核准决定书》和《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报销单》,不予核准的,出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不予核准决定书》,文书根据参保人意愿选择邮寄送达或者窗口送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医保缴费标准/住院及门诊报销申报标准及指南/医保档次变更等信息以及医保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