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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2020年深业御园等公共住房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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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1 11: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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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发布了新一批的公共住房,共计386套房源,如何申请呢?申请对象是哪些人呢?小编为大家收集到坪山公租房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2020年坪山区公共住房房源情况(最新)

2020年坪山公共住房房源数量及租金标准

配租对象

配租对象

2017年人才住房积分配租规则实行前存量的坪山区人才安居公共租赁住房在库轮候个人(家庭)、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个人(家庭)。

配租材料

(1)个人(家庭)认租申请表(原件1份,详见附件1)

(2)受理回执(复印件1份)

(3)申请人历年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积分核算时间截至2020年6月30日)(原件1份,仅限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个人(家庭)提交)

(4)在库轮候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如属于特殊群体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配租流程

现场看房

现场看房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4日。

有意认租本批次项目的在库轮候申请人,提前与小区物业管理处预约看房时间,并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约定的时间现场看房。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看房现场接待能力有限,每户家庭最多安排两人现场看房,看房期间请听从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安排。

提交认租申请

1.认租时间、地点

认租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7月24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认租地点: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6至38号窗口。

认租资格核查及名单公示

认租结束后,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个人(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公布选房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认租个人(家庭)按照房源数量1:2的比例确定入围、候补入围、递补名单。排名1-386位的,作为入围认租个人(家庭);排名387-772位的,作为候补入围认租个人(家庭);773位及以后的,作为递补认租个人(家庭)。

上述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个人(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重要提示

(一)目前,本批次配租项目所属学区内公办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学位紧张,申请学位按规定积分排队录取,但不能确保各项目承租家庭子女就读。认租个人(家庭)在选房签约时需同时签订《学位情况告知书》,具体招生政策以坪山区教育局当年发布的公告为准。

本批次配租房源主要为腾退住房再次配租房源,各项目周边环境、交通、商业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情况以现场实际为准。请各认租个人(家庭)充分知晓本批次配租项目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需求谨慎选择。

(二)已认租其它公共住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在库轮候申请人,可同时认租本次推出的公共住房。但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公共住房。

(三)认租个人(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项目中有对应户型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的,均视为放弃本次选房。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库,原轮候库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坪山区人才住房积分配租规则或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因在库轮候申请人众多,房源按照轮候排序选完即止,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发送的通知短信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等现象,请各认租个人(家庭)密切关注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五)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个人(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六)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各认租个人(家庭)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作出库处理。

(八)若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收回另行分配。

(九)鉴于目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请各认租个人(家庭)务必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听从安排,有序等候,积极配合做好登记、检查等防控工作。

(十)通告未尽事宜由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解释。

(十一)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咨询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6至38号窗口。

咨询电话:0755-85209132、0755-84538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