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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安居房申请人取得备案回执后离异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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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4 0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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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安居房申请人取得备案回执后离异怎么办?会影响排位吗?小编为大家收集到深圳安居房轮候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影响排位吗

离异后轮候原则

(1)离异双方协商一致,可由其中一方(须符合申请条件)保留轮候排序,另一方退出轮候。(需提交离婚协议书。)

(2)无法协商一致的,离异双方均退出轮候,可各自重新申请。

对排位的影响分情况讨论

(1)离异后其中一方年满35周岁,可以个人名义继续轮候安居房。

(2)离异后以个人名义轮候安居房的,需年满35周岁,如双方均未满35周岁,且无孩,无法组成家庭单位的,则双方退出轮候。

(3)离异后增加父母为共同申请人的,须重新轮候,原排名作废,重新轮候的申请时间以变更受理时间为准。

安居房轮候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2)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3)申请人及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4)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及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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