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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坪山区第一批公租房租赁合同续签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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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4 18: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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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符合续签条件的承租人公共住房租赁合同届满但未能如期续签。现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拟于近期开展2020年度第一批次公共住房租赁合同的续签工作

办理时间

(一)续签合格名单。

本批次符合续签资格的承租个人(家庭)、承租单位名单

(二)办理时间。

2020年4月22日至5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30,下午14:00-17:30。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以短信方式分批次通知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合同续签手续。若承租人无续签意愿或未能在规定时间续签合同的,请承租人及时办理退租手续,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费用。

(三)办理地点。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1楼36至38号窗口

联系电话:0755-84538716、0755-85209132。

其他事项说明

(一)未纳入续签合格名单且存有异议的承租人,可在5月15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提交复核申请。

经复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续签。对不再符合续签资格的承租人,应于5月15日前办理退租等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或者租赁合同的约定收回住房,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二)承租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和我区实际情况,我区已于2017年10月1日对区内人才安居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差异化基准租金,即按照全市无房家庭和坪山无房家庭标准执行。

(四)鉴于目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请承租人前往办理合同续签手续时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