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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深龙英才人才房申请时间(2020年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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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7 1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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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1、受理时间

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4月8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资格。

2、受理方式及地址

申请人或单位住房专办员于上述受理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至龙岗人才安居服务大厅,符合申请条件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无法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的,可选择邮寄方式提交,邮寄需提前致电服务大厅确认;

地址:

龙城街道腾飞路龙城工业园1栋龙岗人才安居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

0755-28508857,联系人:林工。

重要提示

(一)“深龙英才”已申请租房补贴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给予核发自任期开始当月至租赁合同起算前一个月期间的租房补贴,租房补贴将于起租当月予以停发。

(二)A、B、C类人才领取租房补贴的时间与入住人才住房的时间应合并计算,原则上不超过10年。D、E类人才租期为任期内且不超过10年。

(三)A、B、C类人才层级提升的或D、E类人才层级提升至C类及以上人才层级的,可向区住房保障部门申请按照新的人才层级享受人才安居。已享受“深龙英才”住房的,在非层级提升的情况下,不可参与本次住房申请。

(四)合格申请人排序到位选房,其意向小区中有符合标准住房可选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

(五)申请单位需诚信申报,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我局将根据我市住房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六)我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相关政策如有变动或我市、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定发生调整与本通告相冲突的,住房保障部门有权要求申请人按调整后的最新规定执行。

(七)未尽事宜由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