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正在申请龙岗区或者是深圳市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可以申请本次的人才房吗?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本次的人才房呢?快点击文章查看!
可以申请人才房吗
新引进人才在首次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之日起1年内,不得享受本通告规定的人才优惠租金
申请条件
本次供应房源由个人申请,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龙岗辖区注册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营医院、民营学校、社工组织等)工作,并在龙岗区缴纳社会保险或个税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三级及以上专项职业能力
(三)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未正在承租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或正在享受人才租房补贴
申请人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其他注意事项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取消其人才优惠租金资格:
1、就职企业的注册地迁出龙岗区或企业被注销。
2、无正当理由住房空置3个月及以上。
3、转租、互换、出借承租住房。
4、提前终止租赁合同退租。
5、擅自改、扩建或改变住房用途、使用功能。
6、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购买商品房或拥有其他任何形式住房,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或正在享受人才租房补贴。
7、本人或共同申请人利用承租住房从事非法活动。
8、其他经政府住房保障部门认定的违规行为。
投诉举报和监督
1、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2、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
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402室
投诉举报电话:
28589851
3、区纪检监察部门:
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