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2)身体健康。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2.接收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并在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可申请接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属于国内普通高校统招统分、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参照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办理。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入学时未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未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毕业生,或毕业时未纳入当年全国统一派遣计划的毕业生,不得办理。
(应届毕业生接收由深圳人社部门负责入户审核,深圳公安部门办理迁户手续,在提交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后,深圳人社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获得入户指标卡号)一、人才引进系统申报材料和流程
(一)人才引进系统内申报材料
(二)人才引进系统申报流程
第一步:
点击进入深圳人才引进系统(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login?redirect=%2Ftype),登录自己的社会统一账号(没有账号的可点击省政务服务网认证入口去注册登录),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毕业生接收
第二步:
阅读申请条件、温馨提示以及确认个人基本信息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勾选同意,点击进入下一步
第三步:
按要求填写表单,带※号的为必填项,学历信息可点击蓝色字【自动获取学历信息】填充
第四步:
点击【上传附件】上传材料,然后提交,等待受理审核。
材料说明:内容真实、有效,扫描清晰;
上传格式:JPG、PNG、GIF、PDF;
材料大小:每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M。
第五步:
二、入户材料和流程
(一)入户材料
温馨提示:
在大家完成人才引进系统的申请信息申报后,后续的流程一般都会有短信通知指引了,大家要留意查看手机短信哦!
(长按图片可保存至手机放大查看)
(二)入户办理流程
申请人需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我市拟入户地分局户政大厅办理。
我市市外迁入业务已开通跨省通办服务,申请人无需返回原籍派出所办理迁户。原籍派出所会在收到系统迁出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迁出。申请人收到落户提示信息后,可预约拟入户地派出所(户政中心)办理落户。
注:选择迁入亲属房产的,在派出所落户时需产权人到场签署同意声明;选择迁入家庭户的,在派出所落户时需户主到场签署同意声明 (户主的配偶、子女、父母靠,户主无需到场)。
户籍业条办理实行预约优先原则(预约方式:“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点击打开链接)-户政业务-户政预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大学生】可获毕业生入户申办入口/申办材料/申办流程/申办指南以及档案存放地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