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深圳应届毕业生入户办理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2)身体健康。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2.接收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并在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可申请接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属于国内普通高校统招统分、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参照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办理。
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入学时未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未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毕业生,或毕业时未纳入当年全国统一派遣计划的毕业生,不得办理。
3.关于“农转非”问题
毕业生入深户后就是非农业户籍,不用额外办理农转非手续。
4.关于子女随迁问题
根据我市子女随迁政策规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申办人才引进业务时申请子女随迁:
(1)本人生育且抚养权归属本人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
(2)随迁子女需与本人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
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等级资格且申请人与随迁子女户口性质一致的(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可申请办理异地随迁。
4.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系统申报信息填写完毕后,可自行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申报方式为“个人申报”,接收申请表需由申请人签字;如果为“单位申报”,接收申请表需由呈报单位法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完成以上操作后,再扫描上传到系统。上传对应的材料后,点击“提交”完成申报。
办理材料
一、人才引进系统申报时需要的材料
提交申报信息后,系统会进行学历比对,需上传的材料由学历比对结果及是否深户决定:
(点击进入深圳市人才引进申报系统)
1、毕业证书。(所有情形都需要上传)
2、学历验证证明。(学历比对不通过的上传)
3、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个人申报的由个人打印上传,单位申报的由单位打印上传)
二、办理入户手续需要的材料
办理流程
毕业生接收办理流程
1.毕业生或呈报单位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注册账号并登录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信息;呈报单位需完成人才引进单位立户。
2.个人申办:毕业生自行进入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提交申报信息并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本人签字后上传;
呈报单位申办:毕业生可填报信息提交给呈报单位,呈报单位经办人校核后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呈报单位签字盖章后交毕业生;
3.系统校验毕业生信息,校验通过拿到入户指标卡的,准备好材料预约到拟入户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4.受理。人力资源部门在系统受理或系统自动受理,材料不齐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信息不真实、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且信息真实、一致的,受理。
5.审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即办。
6.审批。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即办。审批不通过的,当场告知或系统反馈不予办理理由;审批通过的,出具审批文件。
7.文件送达。审批文件以电子数据方式推送发改部门、公安部门,申请人根据公安短信通知办理入户手续。如申请人或呈报单位需要纸质审批文件,可在系统自行打印审批文件;呈报单位经办人也可按照约定方式(到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领取审批文件。
办理地点
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服务厅6-15号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服务厅6-15号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55-8810203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
办理时限及费用
应届毕业生接收: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深圳已开通“人才引进入户指标卡查询”、“办理进度查询”等服务。
入户指标卡查询方式:
1)登陆深圳市人社局人才引进系统一个人申报一一业务办理进度查看;或者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业务—其他服务—人才引进入户指标卡查询;
2)公安机关推送的入户指标卡提示短信;
3)拨打市公安局户政咨询热线0755-84465000。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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