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下载App

什么是房地产权证?与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区别

下载指南 下载指南
2015-08-18 14:26:19
【我要纠错】

  1989年,深圳市实行房地产登记制度,分别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对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利分别进行记载。

  1989年开始,深圳市开始推行房屋统一登记制度,颁发《房地产证》同时记载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1993年,深圳经济特区登记条例的实施,正式确立了房地产统一登记制度。 深圳市现在颁发的《房地产证》记载有土地资料和房地产资料,是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同时进行登记。而原《房屋所有权证》则没有记载土地使用权状况。

  《房地产证》上有“深房地字第×××号”字样的编号,该编号按照发放顺序进行编排,其中第一位数字代表房地产所在辖区:“2”代表罗湖区、“3”代表福田区、“4”代表南山区、“5”代表宝安区(包括光明新区)、“6”代表龙岗区、“7”代表盐田区。

相关推荐:

深圳房地产登记档案查询指引

深圳房地产权登记税一览表

深圳房地产登记常见问题

深圳房地产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