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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的富裕人群规模也是在不断壮大,家庭财产也增多了,如房产、汽车、高档音响和家具、精美装修,这些财产是辛苦得来的,价值不菲,如何保证自己后院财产的安全,我们有必要考虑一下家庭财产保险。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家庭财产保险面向的是社会大众,很多投保人由于缺乏保险常识,在申请投保、持有保单和后期理赔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误区。下面让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比较普遍存在的几个误区。

  误区一、超额投保

  保险公司在定损时,是按财产的实际价值和损失程度确定赔偿金额,损失多少赔多少。如果在投保时你向保险公司申请的保额高于财产的实际价值,超出的部分是无效的,多出的保费也是白交。换句话说,你给只值8万的东西保10万,保险公司最多只赔给你8万。

  【实际案例】林先生在投保家财险时选择了“室内财产”项目,并特别在保单上注明:家中价值3000元的电视是投保对象。林先生的电视于2005年购买,此为当年价格。2006年夏天,林先生的电视被闪电击中漏电,林先生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调查后得知:目前同类电视的价格已降到了2200元,林先生最后只得到了2200元的赔偿。

  误区二、不能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保险公司需要根据投保人陈述的信息来判断风险的大小,因此不仅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必须如实告知,而且当保险标的物发生重要改变时也需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如果投保人没有履行这一义务,一旦发生风险,会影响实际得到的赔偿金额,甚至得不到理赔。

  【实际案例】 王女士家的房屋由于管道设计缺陷,时而发生马桶倒灌的情况,2002年9月14日,投保了一份家庭财产保险,但是在投保时王女士未向保险公司说明这一情况。2002年9月20日,王女士家的马桶又发生了严重的灌水,造成室内部分家具受损,且有一台加湿器因短路烧毁。王女士向保险公司报案,经勘查后发现造成此次损失的根本原因是管道设计缺陷所致。因王女士未尽到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误区三、投保后就可高枕无忧

  有些投保人认为只要投保了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因而主观上产生麻痹大意的倾向。我国财产保险合同规定,参保人有维护财产安全的义务,且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要迅速采取有效的施救措施,将财产损失降至最低限度,保险公司会对于因施救而产生的费用进行单独补偿(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此外,投保人还应妥善保管所投保物品的原始发票,一旦出险,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提供损失清单,由保险公司派专人现场核保定损,清点确认损失。

  综合来看,家庭财产保险虽然并不复杂,但还是要注意一些小的细节,当然最好是咨询保险行业的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