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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且在本公积金年度还未调整过缴存比例,可办理公积金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的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受理条件

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且在本公积金年度还未调整过缴存比例,可办理公积金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的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业务办理须知:

1.在一个公积金年度内(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单位只能调整一次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在5%至12%之间确定,取1%的整数倍。如缴存比例区间有调整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2.如遇特殊情况,无法调整缴存比例,可咨询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表

加盖单位公章。办理缴存比例调整的灵活缴存单位填报。

2、专办员身份证件

3、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委托非专办员办理时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代替);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缴存比例调整业务”,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2、受理:系统当场自动受理。

3、审核:系统当场自动审核。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当场审批不通过。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

6、送达: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微信公众号(szzfjsj)选择“缴存比例调整业务”,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

6、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深圳公积金业务预约办理查询入口/网点查询/公积金提取和缴纳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