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一)户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宝宝出生时父母是双军人,且双方是深圳市驻军部队现役军人
2.宝宝出生时父母是双军人,宝宝的爸爸是深圳市驻军部队现役军人,妈妈不是深圳市驻军部队现役军人
3.宝宝出生时父母是双军人,宝宝的妈妈是深圳市驻军部队现役军人,爸爸不是深圳市驻军部队现役军人
(二)政策内生育
1.符合一孩生育规定
2.符合二孩生育规定
所需材料
申报表
原件
填写完整,建议打印2份以上。
婚姻证明或结婚证
原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
原件+复印件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新生儿父母的
户口簿
原件+复印件
新生儿父母的
计划生育证明
原件照片
一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双胞胎除了需要提供双生儿的照片,还需提交《双(多)胞胎面视情况记录表》
再生育证明
没有《再生育证明》可以提供《再生育一胎子女审批表》。
1.这是政策内再生育的新生儿入户特需证明材料
2.《再生育证明》由女方户籍地街道或县(区)级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
军人身份证明
军官证、所在部队政治部门出具的服役证明、军人身份证。出生证明翻译件
任意一样:办理户口通知/出生医学证明
中文翻译件及申请人入境证件。
这是国外出生的新生儿特需的证件,由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
办理流程
1
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领取地点:宝宝出生的医院
需要携带的物品:爸爸妈妈的身份证2
领取《新生儿入户登记信息卡》
领取地点:家庭居住地附近的居委会(记住不是户口所在地附近的居委会)
需要携带的物品: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结婚证》、户口本首页(集体户口必须)、计划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3
领取《计划生育证明》
领取地点:宝宝拟定入户所在地附近的街道办
需要携带的物品: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户口本首页(集体户口必须)、计划生育服务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入户登记信息卡》4
领取《入户登记卡》,办理新生儿入户
办理地点:父(母)户口所在地附近的派出所
需要携带的物品:按照“所需材料”版块准备完整材料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
45天内
一般新生儿上户口所需时间≤45天=(5+15+25)
(一)一周岁内的政策内一孩,办理出生登记的,由监护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当场审核登记。
(二)满一周岁不满三周岁,三周岁以下双(多)胞胎的政策内一孩;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独生子女的政策内二孩;第一孩是病残儿的政策内二孩;双军人政策内生育的子女办理出生登记的;派出所受理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呈报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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