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参保人员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入深圳市须注意:
1.到社保征收窗口领取并填写《深圳市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2.附上申请材料;
3.到缴费所属社保机构征收窗口办理。
办理条件
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允许转入:
1、现年龄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深圳就业,按规定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关系且已缴费的人员;
2、现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延缴或趸缴条件的人员;
3、现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最后参保地在深圳,养老保险关系记录累计超过15年的人员。
所需材料
一份
全称:
申请人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社会保障卡
原件+复印件参保缴费凭证
原件
全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缴费凭证》
由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
特殊材料
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原件+复印件)
不是所有申请人都需要提供,属于以下情况才须提供此材料:
参保人在异地缴交的养老保险关系记录与在深缴交的有重复并需选择退重复缴费记录。需提供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
参保人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取得参保转移凭证2
参保人前往其所属辖区的深圳社保机构申请转入3
深圳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转出地社保机构4
转出地社保机构寄出信息表及转移基金至深圳社保机构5
深圳社保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并录入,转移手续办结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
一个月左右
1.市社保机构收到转入申请和参保缴费凭证后,在15个工作日内发出联系函;
2.市社保机构在收到转出地社保机构转移的信息表和基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
3.述如有特殊情况可延长时限。
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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