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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家庭新生儿政策外新生儿入户条件

(一)户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宝宝出生时父母是双军人,且双方是深圳市驻军部队现役军人

2.宝宝出生时父母是双军人,宝宝的爸爸是深圳市驻军部队现役军人,妈妈不是深圳市驻军部队现役军人

3.宝宝出生时父母是双军人,宝宝的妈妈是深圳市驻军部队现役军人,爸爸不是深圳市驻军部队现役军人

(二)政策外生育办理新生儿入户,必须已经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军人家庭新生儿政策外新生儿入户所需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

(二)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三)新生儿父母的婚姻法律文书。

(四)新生儿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

(五)拟登记地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用于出生登记的《计划生育证明》。

(六)申请人满三周岁的,提交一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双(多)胞胎申报登记,提交小孩近期二寸免冠合照,并填写《双(多)胞胎面视情况记录表》。

(七)父母双方户籍地县(区)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及征收票据。

(八)现役军人子女的(父母双方或一方为现役军人),还需提交军官证和所在部队政治部门出具的服役证明;提交军人身份证。

(九)国外出生的,还需提交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办理户口通知》、《出生医学证明》中文翻译件及申请人入境证件。


军人家庭新生儿政策外新生儿入户流程

第一步:领取《出生医学正证明》

1.宝宝出生后2至3周左右到宝宝出生的医院领取《出生医学正证明》。

2.需要携带的物品:爸爸妈妈的身份证。

第二步:领取《新生儿入户登记信息卡》

1.拿到《出生医学正证明》后到家庭居住地附近的居委会(记住不是户口所在地附近的居委会)领取《新生儿入户登记信息卡》

2.需要携带的物品:爸爸的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本首页(集体户口必须)、妈妈的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服务证《结婚证》、《出生医学正证明》

第三步:领取《计划生育证明》

1.拿到《新生儿入户登记信息卡》后到爸爸户口所在地附近的街道办领取《计划生育证明》

2.需要携带的物品:爸爸的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本首页(集体户口必须)、妈妈的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服务证、《结婚证》、《出生医学正证明》、《新生儿入户登记信息卡》

第四步:领取《入户登记卡》(完毕)

1.拿到《计划生育证明》后到父(母)户口所在地附近的派出所办理新生儿入户

2.需要携带的物品: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本首页(集体户口必须)、户口本、计划生育服务证、《结婚证》、《出生医学正证明》、《计划生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