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去年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了修订,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完成。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什么时候实施?
施行20年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终于在去年完成大修,并将于今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正式施行。
提取信息: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时间:2014年3月15日
一部《消法》,牵动的不仅是消费者的心,作为一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法律,与厂商、监管部门等方面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再过五天,新《消法》这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利器”就将正式运转,各界翘首以盼,深圳准备好了吗?
500元为最低赔偿金额
新《消法》在惩罚性赔偿方面作出了很大调整,比如,一般性欺诈行为的赔偿数额由过去的增加赔偿一倍的商品、服务价款,提升到现在的增加赔偿三倍的商品、服务价款。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这就解决了经营铅笔、橡皮等小额商品或者服务存在欺诈行为时,赔偿数额过低、消费者维权意愿不强、经营者得不到惩罚的问题。
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
在电子商务日渐成为消费者购物主流渠道的今天,新《消法》着重对网络购物等非现场购物形式进行了规范,新增了“7日无理由退货”等规定,旨在促进买卖双方的平等地位。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反悔权仅适用于网络等远程购物方式,消费者直接到商店购买的物品,不适用该条规定。另外反悔权的期限是7日内,且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商品,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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