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工作方案发布
(目前只是第一批目录制定方案发布,具体目录未发布。)
2026年9月16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第一批)制定工作方案》,我国将首次制定全国统一的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进一步规范医保支付范围,提升保障公平性与基金使用效能。
方案明确,坚持“保基本”定位,综合考量各地基金承受能力、临床实际需求,按照“分类制定、动态完善”推进。首批将覆盖心血管、呼吸、眼科、妇科、放疗、麻醉、护理、康复、口腔种植、辅助生殖等13个类别。目录落地后,将率先应用于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再逐步和各省支付范围衔接。
方案划定准入标准,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适宜、基金风险可控的项目方可纳入;美容保健、非功能性整容、健康体检等非疾病治疗项目,以及效果不确定、风险较高的项目不予纳入。此举将推动医保支付更加规范高效,更好守护群众看病就医权益。
相关问答
为什么要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医用耗材目录一起构成了医保基金的支付范围。目前,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已实现全国层面基本统一。对于医疗服务项目,国家层面只规定了不予支付和可以部分支付费用的范围,各地医保部门根据临床需求、医疗技术发展、医保基金运行等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范围。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是医保支付的基础,在国家医保局成立以前,各地区项目的名称、内涵、颗粒度不一等情况普遍存在。随着国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的制定和落地,全国医疗服务可收费项目的名称、内涵逐步统一,29个省份统一了省内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范围,出台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的时机已然成熟。因此,为进一步提升统一大市场内涵,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基本医保的公平性、规范性、统一性,国家医保局拟着手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考虑到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范围有一定差异,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先从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开始实施,再逐步推进全国范围统一。
医保项目目录制定的具体安排?
根据《工作方案》安排,第一批医保项目目录的制定按照“准备-评审-发布”三个阶段推进。
2026年4月-6月为准备阶段,主要进行前期组织保障、制定工作方案、信息采集和梳理以及基金测算。前期,《工作方案》已征求发改委、财政部、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和各省级医保局意见。
2026年7月-9月为评审阶段,分为摸底调查、专家评审和基金影响评估三个环节。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调研了解医疗机构对相关医疗服务项目纳入目录的初步意见后,组织专家分专业集中开展评审,之后对拟纳入目录的项目进行医保基金测算。
2026年10月-11月为发布阶段,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基金测算情况,形成第一批医保项目目录并按程序印发。
由于国家医保项目目录是初次制定,各项工作均需从零起步、统筹探索,因此制定周期相对较长,初步预计需要2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目录的制定和发布工作。同时,将同步研究医保医疗服务项目支付管理政策,推动医保管理更加精细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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