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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酒类的零售、批发都需要办理相关的许可证才能合法经营,那么办理酒类经营许可证时需要哪些条件才行呢?

申请事项:深圳市酒类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核发

法律依据: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

1、已经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中的其中一样;

2、有实际的经营地址,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3、已经取得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4、注册资金、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符合有关规定;

5、有相关酒类的经销权;

6、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

7、有熟悉酒类知识的专业人员。

申请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验原件);

3、仓储场所的租赁合同及消防部门的许可意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4、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至申请之日前半年内国家法定检验机构签发的酒类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国产酒)或卫生检疫合格报告(进口酒)(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6、有效期一年以上的相关酒类经销授权书或合同、协议(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7、酒类生产企业营业执照、酒类生产许可证或供货方的营业执照、酒类批发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8、经营品种;

9、预估年销售额。

申请程序:递交申请报告—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申请人领取《酒类经营许可证》

证件有效期限:《酒类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5年,每年3月至6月进行年检。

办理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