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下载App

本文带来的是深圳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包括了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生活护理费,伤残职工的辅助器械费用,一级至十级伤残职工的待遇,死亡职工的待遇,失踪员工的待遇等。

工伤保险须知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工伤职工。

1、关于就诊医院

1)职工治疗工伤需要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深圳工伤保险定点医院名单

2)疑似职业病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诊断,并及时送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2、关于工伤康复

职工经治疗伤情稳定,需要工伤康复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康复申请。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可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康复机构进行康复。

3、关于治疗转院

工伤职工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要转院治疗的,应当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提出,经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因康复条件所限需要转院康复的,应当由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康复机构提出,经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

4、关于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医疗终结期满)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主行动五项条件确定。五项条件均需要护理者为一级,五项中四项需要护理者为二级,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为三级,五项中一至二项需要护理者为四级。

>>>深圳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指南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医疗费:

要求: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标准: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支付方:工伤保险基金。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康复的伙食补助费:

要求:工伤住院期间

标准: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支付。

支付方:工伤保险基金。

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

要求:经过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的门诊进行治疗、康复及住院治疗、康复产生的两地往返交通费、转入地所需的市内交通、食宿费用

标准: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支付方:工伤保险基金

伤残职工使用辅助器具的费用

要求: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必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辅助器具,或者辅助器具需要维修、更换的,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康复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标准: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满足国家规定的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支付方: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的部分,由个人自付。)

生活护理费

要求:工伤职工已经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标准:生活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一级为60%,二级为50%,三级为40%,四级为30%。

支付方:工伤保险基金。

注:评残前(住院)的生活护理费,经医院开具证明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如未护理按照当地护工的工资支付。

一级至四级伤残员工的工伤赔偿标准

一级至四级伤残员工的工伤赔偿包括了:

1.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赔偿待遇

2.户籍迁回原籍的补助

3.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赔偿待遇包括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伤残津贴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4.生活护理费等。

五级至六级伤残员工的工伤赔偿标准

五级、六级伤残员工的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伤残津贴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七级至十级伤残员工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七级至十级伤残员工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包括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职工因工死亡的工伤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死亡的工伤保险赔偿待遇包括了:

1.丧葬补助金

2.供养亲属抚恤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职工因工外出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工伤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时,工伤保险赔偿的标准与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被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应当退还已发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具体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请戳最新工伤赔偿标准和计算方式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工伤】可获深圳工伤保险缴费标准以及工伤认定申报入口/工伤待遇申领入口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