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需要年满6周岁,且在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并符合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的条件,可以申请学位。
招生条件
儿童需要年满6周岁,且在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3、经区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非深圳户籍儿童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
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居住证
2、住房证明:
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3、社保证明:
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深圳社保卡(须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
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5月2日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学位类型
非深户籍,学区购房:积75分。
非深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积60分。
学区购房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
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指: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
宝安区特殊住房如何申请小一学位非深户籍积分办法
①社保时间加分:
加分分值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参保证明中养老险和医疗险中同时缴纳时间为准,每满一个月加0.1分,补缴的不积分。加分不封顶。
其中,申请小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是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和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另加1分;申请初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和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6年及以上,其子女为具有我市完整6年小学学籍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另加1分;
②计生情况加分:
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2分,非独生子女及信息有误(含未登记信息)不加分。
③户证情况加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深圳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