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的学校范围
宝安区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自2018年秋季学期起全部实行学位房制度。公办新校自招生当年起实施学位房制度
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使用过的房屋信息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学位。小学、初中不能同时给不同的家庭使用。例如A家庭的小孩已经使用房产入学并锁定学位,锁定期间,B家庭的小孩都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公办小学学位和公办初中学位。如学生转出原申请学校,其使用的房产可向学校申请解除锁定。学生毕业解除锁定的房产,可用于当年申请学位。同个学区内的房产,学位房锁定信息不能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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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的时间限定
小学锁定时间:6年
初中锁定时间:3年
如果学生转出原申请学校,可向学校申请将其使用的房产解除锁定,同时房产可用于当年的学位申请,不过要注意的是同个同个学区内的房产,学位房锁定信息不能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