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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内容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

  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

  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许可。

  条件

  已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介机构需变更机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法人代表(负责人)、股东、经营地址等项目。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申请表》原件1份,附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各项变更相应提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1)、机构名称:企业名称预先通知书或字号查询证明;

  (2)、注册资金:《验资报告》;

  (3)、经营地址:房产使用证明;

  (4)、法人代表(负责人):主管单位出具的相关文件或股东决议等文件资料、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

  (5)、机构组成:《验资报告》;

  (6)、经营范围:主管单位出具的相关文件或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文件;

  5、持证人员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申请表格深圳市人才中介机构变更申请表

  申请受理机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处(受理地址: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53号窗口)

  决定机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程序

  1、申请单位进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szhrss.gov.cn),选择办事大厅菜单---网上申报系统,选择相应的业务,并进入相应业务的登陆页面,已在该系统注册的注册单位在登陆页面输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2、登入系统后,如之前没有申请业务,则点击“业务申请”,可以根据权限选择“人才中介机构变更”业务。如之前已成功申请业务,则点击“业务办理”,选择“人才中介机构变更”,再点击右侧页面的“新增申请”后,进入信息录入界面按要求进行输入,保存后确认无误,则在申报事项名称前方框打“√”后点击“上报”按钮,上报后则可以打印相应的表格。

  3、打印表格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后,将所有的书面材料提交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53-60号窗口。窗口核对书面材料后,如无问题则受理,打印受理回执单,如有问题当场说明理由退回,并打印退回回执单。

  4、正式受理材料1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在系统中可查看到业务办理状态,如果状态是“审批同意”,则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前往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53号窗口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

  时限

  10个工作日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

  法律效力此项业务是前置审批,需取得变更后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才能到市场监管局或事业单位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收费

  不收费

  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