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内容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
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
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许可。
条件
已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介机构需变更机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法人代表(负责人)、股东、经营地址等项目。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申请表》原件1份,附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各项变更相应提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1)、机构名称:企业名称预先通知书或字号查询证明;
(2)、注册资金:《验资报告》;
(3)、经营地址:房产使用证明;
(4)、法人代表(负责人):主管单位出具的相关文件或股东决议等文件资料、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
(5)、机构组成:《验资报告》;
(6)、经营范围:主管单位出具的相关文件或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文件;
5、持证人员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申请表格深圳市人才中介机构变更申请表
申请受理机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处(受理地址: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53号窗口)
决定机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程序
1、申请单位进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szhrss.gov.cn),选择办事大厅菜单---网上申报系统,选择相应的业务,并进入相应业务的登陆页面,已在该系统注册的注册单位在登陆页面输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2、登入系统后,如之前没有申请业务,则点击“业务申请”,可以根据权限选择“人才中介机构变更”业务。如之前已成功申请业务,则点击“业务办理”,选择“人才中介机构变更”,再点击右侧页面的“新增申请”后,进入信息录入界面按要求进行输入,保存后确认无误,则在申报事项名称前方框打“√”后点击“上报”按钮,上报后则可以打印相应的表格。
3、打印表格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后,将所有的书面材料提交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53-60号窗口。窗口核对书面材料后,如无问题则受理,打印受理回执单,如有问题当场说明理由退回,并打印退回回执单。
4、正式受理材料1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在系统中可查看到业务办理状态,如果状态是“审批同意”,则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前往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53号窗口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
时限
10个工作日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
法律效力此项业务是前置审批,需取得变更后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才能到市场监管局或事业单位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收费
不收费
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