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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个人,可提出申请:

1.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双方协议解除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理流程

收养登记员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申请书、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解除收养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报民政厅(局)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批准,并填发《解除收养关系证明》。对不符合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向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解除收养登记通知书》,将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全部退还当事人。



办理材料

1、照片

2、解除收养登记申请书(点击下载样板

3、户口簿

4、身份证证件

办理地点

国内居民办理收养登记事项的机关

福田区民政局,电话:0755-23610458,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一街10号信托花园二期一栋2层02-03窗;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

罗湖区民政局,电话:0755-22185830,地址:罗湖区太宁路69号福利大厦一期401;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

盐田区民政局,电话:0755-82638074,地址: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大厦209室;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

南山区民政局,电话:0755-86079383,地址:南山区前海路爱心大厦304室;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

宝安区民政局,电话:0755-88177553,地址:宝安区创业一路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楼4楼471室;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

龙岗区民政局,电话:0755-89562247,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5楼506室;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

坪山区民政局,电话:0755-89232994,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8号区政府三办一楼收养登记办公室;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

光明区民政局,电话:0755-27434820,地址: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街408号1118室;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

龙华区民政局,电话:0755-23336154,地址:龙华区龙华街道清龙路港之龙物业民政局410室;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电话:0755-28333564,地址: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4号楼4106室;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

华侨、港澳台居民办理收养登记机关

深圳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咨询和预约电话:0755-25839963、0755-25831531,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绿景NEO大厦B座14楼;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