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下载App

【导语】深圳新生儿入户必须要有《计划生育服务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对象、办理所需材料和流程是怎样的呢,本地宝办事易编辑将在本文为大家解答。

办理对象

深圳市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包括离异、丧偶育龄妇女;

深圳市户籍未办理结婚登记已生育的育龄妇女及未婚收养的育龄妇女;

男方户籍为深圳市女方户籍为广东省外的已婚育龄夫妻,长期居住在本市,已生育子女或者符合广东省生育政策需在本市生育第一胎子女的育龄妇女。

温馨提示:

在深圳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明,女方或者南方必须有一方为深圳户口。

所需材料

⒈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⒉全家户口本;

⒊近3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怀孕的可提供母婴保健手册;

⒋领证人免冠小一寸近照一张;

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供相应材料:

(1)政策内生育二胎及以上的,提供再生育证(准生证)和再生育审批表或其他合法再生育的证明材料;

(2)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证明;

(3)女方户籍在本市且男方户籍在深圳市外的,提供男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4)男方户籍在本市且女方户籍在省外的,提供一年内经现居住地计生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以及同意在男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服务证的证明。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社区工作站填写《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并将材料及登记表交社区工作站。

2、审核申请

(1)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且与省系统信息一致的,即时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2)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同时非深户女方持有经现居住地计生工作机构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即时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3)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但省系统无信息或信息不全的,经向户籍地核实,户籍地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且婚育情况属实的,予以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4)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但省系统无信息或信息不全的,经向户籍地核实,户籍地超过10个工作日未反馈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签订《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承诺书》后予以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对提供虚假材料、拒不配合发证部门调查、拒不按发证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3、发放计划生育服务证

办理时限和费用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1、女方为深户,则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

2、女方户籍在省外的,由男方在深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